中華電信前員工鄭民崇下班時當密醫替人治病,2004年,他將1名女美容師留宿看病,卻趁機多次性侵女子,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,鄭男利用醫療權勢讓女子屈從而性侵,改判3年半。
美容師失蹤多日家人報警協尋,14天後被尋獲,女子稱鄭男說她心、腎、肝、胃都有損壞,神明指示要治療3天,回去會沒命,她才不敢走,不料卻疑似遭鄭男在餵食的藥劑下藥,讓她四肢無力無法離開,期間更以1天1次或1天2次的頻率性侵她,鄭男否認下藥,並辯稱女子感激她才發生性關係。
一審原以強制性交罪判鄭男8年半,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因驗血、驗尿均查無女子遭下藥實據,認定鄭男利用醫療權勢讓女子屈從而性侵,改判3年半,鄭妻周曉慧因協助夫從事醫療業務判2月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。民事部份,已判鄭男須賠1百萬元確定。
鄭民崇被控開設神壇性侵女美容師,更審判3年半。資料照片
留言列表